心痛!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!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?高分父母养育13岁杀人犯
10月26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(修订草案)》,在这样的新闻背景之下,引起极大关注。
事发当天下午,琪琪照例去上美术课。琪琪妈妈本会在3点钟接她,但因午睡时手机被调成了静音,没有按时接到琪琪,于是琪琪决定自己走回家。
蔡某三点之前到我家店问琪琪回没回来。之后在我们找孩子的过程中,蔡某又来问找没找到琪琪,那时候应该是4点多。
据悉,琪琪死于失血过多,她的胸腔和腹腔被蔡某用一把折叠水果刀,捅了7刀。而且,蔡某从在家里杀害琪琪,到将琪琪抛尸于家对面的低矮树丛中,过程非常连贯,只用了十几分钟。
我国《刑法》规定,未成年人满16周岁才开始负刑事责任。尽管故意杀人、等八类刑事犯罪,追责年龄有所放宽,但还是限制在14到16岁之间。
差2个月才14岁的蔡某,尽管案情恶劣,仍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群,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。10月24日,大连警方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,做出决定:将蔡某送至辽宁省少管所,收容管教三年。
我们国家的少年收容教养,很大程度是跟少管所放在一起的,它从设施上来讲,跟监狱是没有什么区别的。但刑期上现在是三年,有没有可能延长?这是需要在法律上讨论的。
警方表示,对蔡某收容教养三年已是目前法律框架内最严厉措施,这样的顶格处理,他们也很无奈。鉴于近几年出现多起未满14岁成为未成年犯罪“护身符”的案件,加之对收容教养能否真正起到惩戒作用的疑虑,公众对降低刑责年龄的呼声一直高涨。
联合国曾建议将最低刑责年龄定为12岁,体现的是对儿童利益最大化考量。不负刑责的宽容不意味着纵容,如何让每个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,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,才是公众的共同目标。
同时,草案将未成年人的偏常行为分为不良行为、严重不良行为、犯罪行为三个等级,针对不同等级采取相应措施。
为解决因年龄原因不予治安管理处罚、同时又缺乏矫治措施,导致一犯再犯,直至走上犯罪道路的问题。修订草案还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的八项过渡性教育矫治措施。
对严重不良行为情节恶劣或者拒不配合、接受教育矫治措施的未成年人,规定可以送专门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。